文物藏品入藏标准和工作流程办法

  信息公开    |      2020-08-20    |     人气:2180     |    标签:

    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,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,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水平和效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吉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结合长春市文庙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   一、文物藏品入藏标准
1、与本馆性质和任务相符。
2、具有一定历史、文化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实物与资料。
3、品相相对完整,或经修复能达到一定的完整程度。
4、属于本馆藏品中断档、稀缺或成套藏品中缺失的。
    二、文物征集程序
    藏品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是:接收、鉴选、登记、编目、入库、保管、提用、统计和注销等。
1、接收,是博物馆保管部门按照入馆凭证或清册,对文物、标本进行核收和必要的技术处理。
2、鉴选,是由领导、专家和业务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或鉴定小组,对已经接收的文物进行认真的鉴定和选择,确定是否入藏。凡符合入藏标准的,应填写入藏凭证。同时鉴定人员对入藏文物进行全面的科学评价,并划分等级。
3、登记,是对入藏文物,标本分类分级,办理登账手续。登记总账必须专人负责,不得兼管库房和藏品。
4、编目,是在鉴定的基础上,按照规定的编目卡片栏目,对藏品的内涵和外在特征诸方面所做的科学表述。在编目的基础上,编写藏品目录,建立藏品档案。
5、入库,是藏品的排架,定位和建立方位卡。为了保障藏品的安全和妥善保管,藏品入库要办好手续,要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科学保护措施。
6、保管,主要是对藏品的日常保养、管理。如注意库房的清洁、通风、温湿度调节、防虫、防霉和防震等。
7、提用,是发挥藏品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提用藏品,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填写提用凭证后,藏品方可出库。
8、统计,每季末和年终时,应对藏品增减数字,认真统计。而做好统计,必须在认真核对的基础上进行。
9、注销,是指因各种原因藏品已不属本馆藏品者,需要在藏品财产账上注明,予以销账。